隨著資訊時代的到來以及網路應用的普及,企業培訓正逐步從傳統方式向資訊化方式轉變,使得e-learning網路培訓方式應運而生。

e-learning網路培訓,是基於互聯網或企業內部局域網的新一代網路培訓學習平臺。借助這個平臺,一方面,可以為企業節約培訓費用,緩解工學矛盾,達成全員全程培訓;另一方面,有助於管理者實現系統、高效、全面、即時的培訓管理,同時便於學員隨時、隨地、隨人、隨“機”學習。正因為e-learning平臺具有傳統培訓方式無法比擬的優點,因而越來越受到業界的高度關注,許多有實力的企業紛紛創建自己的e-learning網路培訓平臺,作為企業商學院的重要組成部分。 

然而,僅有平臺是遠遠不夠的,好工具必須配好機制。為了充分發揮e-learning平臺的功效,提升培訓的效果,建立一套適合e-learning培訓平臺的培訓管理機制是必要而且可行的。學分制正是e-learning培訓的一大管理利器.

什麼是e-learning學分制

e-learning學分制,是由培訓的管理者確定的,為各門課程賦予一定分值的,期末以總學分和平均績點分的方式來評價的一種網路培訓管理機制。它類似於大專院校的學分制,其組成分為四個部分:一是培訓週期的規定;二是各課程的學分值規定;三是學員在培訓週期內所要求達到累計學分值;四是以GPAGrade Point Average績點分)分值衡量的全部所修課程的綜合考評等級。 

e-learning學分制,要求企業的註冊學員必須在規定週期內,根據培訓制度的有關規定,修完一定數量的必修課程和選修課程,方可取得相應的學分和績點分。並且規定,只有累積的學分和績點分都達到規定值的學員,方可取得相應結業資格。 

為此,培訓管理部門必須做好四項前期準備工作:一是規定每門課程的學分,一般地,1學時的課程計為1學分;二是區分各崗位的必修課和選修課;三是規定培訓週期內各崗位的總學分;四是確定學分制的計算方法,表一給出了某企業的學分制規則

崗位

高層

中層

業務員

……

必修課學分

15

16

24

……

選修課學分

2

4

6

……

總學分

17

20

30

……

表一:學分制規則

(培訓週期:21——71

關於必修課與選修課的權重分配問題,一般我們可以這樣規定:必修課學分占總學分的85%——90%,選修課學分占總學分的10%——15% 

考核記錄方式

眾所周知,成績評定的傳統方法是:考試課的成績採用百分制或五機制(優秀,良好,中等,及格,不及格)記錄;考查課的成績採用合格,不合格二級制紀錄。這種記錄方法不便於電腦統計。為此,在e-learning學分制中,我們引入一個嶄新工具——GPA,作為衡量學習成績優劣的標誌。無論是必修課還是選修課,也無論是考試課還是考查課,每次成績的評定均對應一個相應得GPA分值。表二給出了考核成績與GPA 之間的對應關係。

      考試課

  考查課

 

百分制

 

五機制

GPA

 

二級制

 

GPA

初考

補考

90100

優秀

4.0

1.0

合格

 

 

 

 

 

不合格

1.0

 

 

 

 

 

0

8089

良好

3.0

 

7079

中等

2.0

 

6069

及格

1.0

 

60

不及格

0

0

表二:考核成績與GPA對應關係

大家不難看出,表二實際上還隱含地規定了以後三點:考試課不合格,允許補考一次;考查課不合格,則不允許補考;考試課的補考成績等同於考查課的成績,這些規定與目前教育系統的慣例相吻合。

平均GPA的計算方式

如上所述,每門的成績優劣均以GPA來衡量,到了期末,我們需要計算每位元學員所修全部課程的綜合成績,此時,我們必須引入另外一個概念,即平均GPA。平均GPA是在規定週期內,學員所修課程的GPA的平均值,其計算步驟如下:

    第一步,單門課程的GPA=該課程的學分數× GPA

    第二步,累計GPA=各課程的GPA值之和;

    第三步,平均GPA=累計GPA÷各所修課程學分之和(四捨五入,保留小數點後一位);

    第四步,依據平均GPA的值,記錄學員的考核等級。

    綜上所述,平均GPA的計算公式是:

    平均GPA=(學分1×GPA1+學分2×GPA2++學分n×GPAn)÷(學分1+學分2++學分n

例如,某學員在規定週期內同時修了以下四門課:

    課程0016學分,成績為優秀(GPA4.0),可得6 ×4.0= 24.0

    課程0025學分,成績為優秀(GPA4.0),可得5 ×4.0= 20.0

    課程0034學分,成績為良好(GPA3.0),可得4 ×3.0= 12.0

    課程0043學分,成績為中等(GPA2.0),可得3 ×2.0= 6.0

    則,累積GPA為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4.0+20.0+12.0+6.0=62.0

    平均GPA為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平均GPA=62.0÷(6+5+4+33.4

    綜合評定,對照表二,該學員的平均成績在良好以上。 

需要說明的是,如果規定週期內,發生學員轉崗事宜,那麼,平均的計算應該按照兩個崗位的學分要求分別計算。首先計算轉崗前所修課程的累計學分的占比,則餘下部分就是新崗位所需的累計學分。

結業條件

結業條件是e-learning學分制中,除了“平均GPA計算方法”之外,又一個為廣大學員所特別關注的條款,因為如果提前達到結業條件,則可以提前結業。為此,我們必須科學制定結業條件。譬如,我們可以這樣規定——學員必須同時達到以下兩個條件,方可結業:

條件一,所修課程的總學分累計達到規定值;

條件二,平均GPA值達到1.5  

之所以這樣規定,使出於杜絕“60分萬歲現象”的考慮。假如某學院的各門功課均為60分,即GPA=1.0,那麼根據平均GPA的計算公式,我們不難發現,最終的平均GPA=1.0。如果沒有第二個結業條件的約束,那麼該學員可以天天高呼“60分萬歲現象”。

激勵措施

如果僅僅在培訓期未評定學員是否達到結業條件,而沒有配套的激勵措施。例如,我們可以這樣規定:總學分是評定某學員為“稱職”等級的最低標準,在規定培訓週期內,沒有達到總學分的學員,當年年度考核不能被評定為“稱職”等級;平均GPA是學員個人升遷,晉升的最低標準,在規定期限內,未畢業的學員,當年年度考核不得評為“優秀”等級,也不得晉升。此外,我們還可以依據培訓期末的考核結果,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,對成績特別優秀者給予特別的獎勵。

來源:《培訓》)戴敏 絲寶集團管理學院專職講師 

http://www.rc114.com/html/ebook/cdrc/2008/0725/2658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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